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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料电池城市群方面,上海在月初率先发布《上海关于支持本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》,落实燃料电池车辆从购置到运营的具体奖励方案和加氢站补贴事项。广州也紧随其后发布《广东省加快建设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(2021-2025年)》征求意见稿,重点落实示范期行动目标和加氢站建设、燃料电池车辆购置等方面的补贴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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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城市群方面,唐山、内江等地纷纷出台对应发展规划,重庆、濮阳等地出台相应补贴措施,为第二批城市群申报磨刀霍霍。
1.《上海关于支持本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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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车购置奖励。2025年前,按照每1积分20万元标准奖励相关厂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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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零部件奖励。相关企业生产的关键零部件,每1积分奖励3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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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辆运营奖励。2025年前,对每个年度内行驶里程超过2万公里的燃料电池货车、商业通勤客车给予运营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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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公交车运营。支持不少于50辆燃料电池公交车应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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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氢站建设补贴。对在2025年前完成竣工验收、并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(车用氢气)的加氢站,按照不超过核定投资总额的30%给予补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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氢气零售价格补贴。2025年前,对氢气零售价格不超过35元/公斤的加氢站运营主体,按照氢气实际销售量给予补贴。
2.《广东省加快建设示范城市群行动计划》征求意见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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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年供氢超过 10 万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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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成加氢站约 200 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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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用氢气终端售价降到 30 元 / 公斤以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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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,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技术创新高地。
3.《唐山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(2021-2025)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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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市氢气产能达到60000吨/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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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可再生能源制氢厂达到4个以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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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解水制氢总功率>480兆瓦,制氢能力达到30000吨/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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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成两区两线示范区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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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成加氢站30座以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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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营数量达到3000辆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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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交通领域推广49吨氢能重卡2000辆。
4.《内江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(征求意见稿)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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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焦炉尾气或页岩气为原料,制取氢气产能达10000吨/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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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2025年全市氢能产值超50亿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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形成氢能装备制造和氢气制备两个园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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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6个加氢综合能源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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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2025年具备氢燃料电池车整车生产能力,运营氢燃料电池各类车辆累计超200辆。
5.《2021年北京市燃料电池用氢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》
6.《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技术规程》(征求意见稿)
7.《浙江省加快培育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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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是依托G92(环杭州湾高速)串联起嘉兴、杭州、绍兴、宁波等环杭州湾重要节点城市,加快当地产业发展,完善沿线氢气补给设施,协同打造“环杭州湾”氢走廊,加快形成长三角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集群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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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是以金华、宁波、舟山为重点,依托G15(甬金高速)建设氢能高速通道,围绕自由贸易区创新发展,着力构建“义甬舟”氢走廊。
8.《重庆市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》
9.《上海临港新片区加快氢电发展及示范的若干措施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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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关键核心零部件研发制造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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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氢能供应链建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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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应用场景建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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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力构建产业生态。